投资人:
上海汇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公司”)管理的东方点钻-中科招商5号新三板混合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该基金”)自成立以来,一直坚持规范运作,稳健运营。现根据投资业务需要,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,我公司决定变更该基金的投资经理,并对《东方点钻-中科招商5号新三板混合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变更。
《东方点钻-中科招商5号新三板混合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条款具体变更如下:
一、东方点钻-中科招商5号新三板混合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明细表
序号1
十、基金的投资
原条款:
(一)投资经理:本基金的投资经理由基金管理人指定。
本基金的投资经理: 张熙、李瑨。
张熙,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,拥有5年金融行业工作经验。曾任联合证券公司行业研究员,华安基金TMT行业资深研究员,同犇投资投研副总监。
李瑨,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,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及墨尔本理工大学双学士,5年资深券商投研经验,曾任职麦肯锡咨询、华泰联合销售交易总部、国金证券机构部,擅长及时掌握市场及主流机构投资观点的变化,丰富的买卖方资源。
现条款:
(一)投资经理:本基金的投资经理由基金管理人指定。
本基金的投资经理: 张熙,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,拥有5年金融行业工作经验。曾任联合证券公司行业研究员,华安基金TMT行业资深研究员,同犇投资投研副总监。
投资经理变更日暨变更条款生效日为2016年8月24日
特此告知。
上海汇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2016年 8月 24日